貴州201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票據結算方式10
2012-12-11 13:47:02 來源:翰飛會計培訓(www.callphon.com) 評論:0 點擊:
貴州201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票據票據結算方式(票據的概念和種類、支票、商業匯票、信用卡、匯兌)
第四節 票據結算方式
一、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一)票據的概念
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在我國,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票據具有如下特征:
1.票據是一種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是指設定并證明持券人有權取得一定財產權利的書面憑證。
2.票據中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簽發票據并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人,或者說是簽發票據的人。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擔付款責任的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指從出票人(或背書人)那里接受票據并有權向付款人請求付款的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票據的基本當事人。非基本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重點提示】票據的當事人包括基本當事人和非基本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票據的基本當事人。非基本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例題1•單選題 】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基本當事人的是( )。A.出票人 B.背書人 C.承兌人 D.保證人
【答案】A
【例題2•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當事人的有(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保證人
【答案】ABCD
3.票據所表示的權利與票據不可分離,票據權利的產生、轉移和行使等均以票據的存在為前提。即票據權利的發生,必須作成票據,票據權利的轉移,必須交付票據,票據權利的行使必須提示票據。票據權利與票據融為一體。
4.票據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承諾。出票人開出票據,就必須承擔到期支付票據上規定金額的義務,只有支付了規定金額才能解除其承擔的義務。
5.票據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諾是無條件的,不管是否發生或不發生某些事情或某些行為,付款人都必須到期支付規定的款項。
為便于理解票據的概念,我們還必須了解以下概念:
(1)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的行為。即出票人依據《票據法》的規定在原始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并簽章,作成票據。
(2)交付是指出票人將其簽發的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即將作成的票據交付給他人占有。
(3)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以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應當連續。
(二)票據的種類
1.按照范圍分類,票據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國庫券、企業債券、發票、提單、倉單等;狹義的票據僅指我國《票據法》上規定的票據。我國《票據法》規定的票據種類僅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三種。其中,匯票可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種,本票即銀行本票。因此,在我國,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重點提示】我國的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例題3•多選題】我國的票據包括( )。
A.銀行匯票 B.商業匯票 C.商業本票 D.支票
【答案】ABD
2.按照付款時間分類,票據可以分為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即期票據是指付款人見票后必須立即付款給持票人,如支票,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遠期票據是付款人見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據。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簽發支票的單位或個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開戶銀行。支票與匯票和本票相比,有兩個顯著的特點:(1)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作為付款人;(2)見票即付。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同一票據交換區域是指收、付款人在同城或規定區域內,不在同一銀行開戶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辦理資金清算,由開戶銀行將有關的結算票據持往指定的地點相互交換。
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轉賬結算(但有些票據交換區是跨城市的),在異地不能使用;支票沒有金額限制。出票人只能在賬戶可用余額以內簽發支票,不能透支;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不能背書轉讓;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銀行在見票的當天將票款支付給收款人,即見票即付。
【重點提示】注意掌握支票的特點:(1)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作為付款人;(2)見票即付。(3)有效期為10天。即從出票之日起應當在10天內提示付款。
(二)支票的種類
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
1.現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F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不能用于轉賬。
2.轉賬支票。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3.普通支票。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例題4·單選題】以下有關轉賬支票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
A.用于轉賬結算 B.可背書轉讓
C.既可用于轉賬結算,也可用于支取現金 D.無需承兌,見票即付
【答案】C
【例題5·判斷題】普通支票用于支取現金時,可在支票的左上角加劃兩條平行線。( )
【答案】×
【例題6•單選題】下列有關支票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轉賬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用于轉賬
B.現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用于轉賬
C.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用于轉賬
D.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可以背書轉讓
【答案】C
(三)支票的出票
支票的出票人必須是在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辦理支票業務的銀行機構開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并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1)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2)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金,并存入一定的資金;(3)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名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1.支票的記載事項包括: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和非法定記載事項。(重點)
支票的記載事項
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了兩項絕對記載事項可以通過授權補記的方式記載,包括: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一、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一)票據的概念
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在我國,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票據具有如下特征:
1.票據是一種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是指設定并證明持券人有權取得一定財產權利的書面憑證。
2.票據中涉及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簽發票據并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人,或者說是簽發票據的人。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擔付款責任的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指從出票人(或背書人)那里接受票據并有權向付款人請求付款的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票據的基本當事人。非基本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重點提示】票據的當事人包括基本當事人和非基本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是票據的基本當事人。非基本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例題1•單選題 】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基本當事人的是( )。A.出票人 B.背書人 C.承兌人 D.保證人
【答案】A
【例題2•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當事人的有(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保證人
【答案】ABCD
3.票據所表示的權利與票據不可分離,票據權利的產生、轉移和行使等均以票據的存在為前提。即票據權利的發生,必須作成票據,票據權利的轉移,必須交付票據,票據權利的行使必須提示票據。票據權利與票據融為一體。
4.票據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承諾。出票人開出票據,就必須承擔到期支付票據上規定金額的義務,只有支付了規定金額才能解除其承擔的義務。
5.票據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諾是無條件的,不管是否發生或不發生某些事情或某些行為,付款人都必須到期支付規定的款項。
為便于理解票據的概念,我們還必須了解以下概念:
(1)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的行為。即出票人依據《票據法》的規定在原始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并簽章,作成票據。
(2)交付是指出票人將其簽發的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即將作成的票據交付給他人占有。
(3)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以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應當連續。
(二)票據的種類
1.按照范圍分類,票據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國庫券、企業債券、發票、提單、倉單等;狹義的票據僅指我國《票據法》上規定的票據。我國《票據法》規定的票據種類僅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三種。其中,匯票可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種,本票即銀行本票。因此,在我國,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重點提示】我國的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例題3•多選題】我國的票據包括( )。
A.銀行匯票 B.商業匯票 C.商業本票 D.支票
【答案】ABD
2.按照付款時間分類,票據可以分為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即期票據是指付款人見票后必須立即付款給持票人,如支票,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遠期票據是付款人見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據。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簽發支票的單位或個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開戶銀行。支票與匯票和本票相比,有兩個顯著的特點:(1)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作為付款人;(2)見票即付。
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同一票據交換區域是指收、付款人在同城或規定區域內,不在同一銀行開戶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辦理資金清算,由開戶銀行將有關的結算票據持往指定的地點相互交換。
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轉賬結算(但有些票據交換區是跨城市的),在異地不能使用;支票沒有金額限制。出票人只能在賬戶可用余額以內簽發支票,不能透支;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不能背書轉讓;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銀行在見票的當天將票款支付給收款人,即見票即付。
【重點提示】注意掌握支票的特點:(1)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作為付款人;(2)見票即付。(3)有效期為10天。即從出票之日起應當在10天內提示付款。
(二)支票的種類
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和普通支票。
1.現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F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不能用于轉賬。
2.轉賬支票。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3.普通支票。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例題4·單選題】以下有關轉賬支票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
A.用于轉賬結算 B.可背書轉讓
C.既可用于轉賬結算,也可用于支取現金 D.無需承兌,見票即付
【答案】C
【例題5·判斷題】普通支票用于支取現金時,可在支票的左上角加劃兩條平行線。( )
【答案】×
【例題6•單選題】下列有關支票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轉賬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用于轉賬
B.現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用于轉賬
C.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用于轉賬
D.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可以背書轉讓
【答案】C
(三)支票的出票
支票的出票人必須是在經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辦理支票業務的銀行機構開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并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1)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2)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應當有可靠的資金,并存入一定的資金;(3)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名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1.支票的記載事項包括: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和非法定記載事項。(重點)
支票的記載事項
記載事項 | 概念 | 內容 | 效力 |
絕對記載事項 | 是票據法明文規定必須記載的事項,如不記載,則支票無效。 | (1)表明“支票”的字樣;(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3)確定的金額;(4)付款人名稱;(5)出票日期;(6)出票人簽章。 | 如欠缺某一記載事項的,支票無效。 |
相對記載事項 | 是指票據法規定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但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而不使票據失效的事項。 | (1)付款地。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為付款地。 (2)出票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
如未記載,可以通過法律規定進行推定,而不會導致票據無效。 |
非法定記載事項 | 是指《票據法》不要求當事人必須記載而允許當事人自行選擇。不發生票據法效力的事項。 | 支票的用途,合同編號等。 | 這些事項并不發生支票上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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